⒈ 讲述裁断。
引《陈书·儒林传·沉洙》:“大同 中,学者多涉猎文史,不为章句,而 洙 独积思经术, 吴郡 朱异、会稽 贺琛 甚嘉之。及 异 琛 於 士林馆 讲制旨义,常使 洙 为都讲。”唐 道宣 《续高僧传·义解五·法安》:“《三论》《四经》,皆讲制《广初章》及《鹿角章》等,理致宏远,流传 江 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