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背弃本业。倍,通“背”。古以农业为本业。
⒉ 忘本。倍,通“背”。
引《墨子·非儒下》:“立命缓贫而高浩居,倍本弃事而安怠傲。”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民倍本多巧,姦轨弄法,善人不能化,唯一切严削为能齐之。”
引《史记·外戚世家》:“帝非我不得立,已而弃捐吾女,壹何不自喜而倍本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