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次翁

(1079—1149)济南人,字庆曾,号两河。徽宗崇宁三年进士。曾知道州。后依附秦桧,力主和议。任御史中丞,劾罢宰相赵鼎。任参知政事,与秦桧合谋罢韩世忠、张俊、岳飞兵权。为奉迎扈从礼仪使,坚拒偿韦太后为犒从者而向金使所贷金,帝欲诛之,为桧所救。寻奉祠归。有《两河集》。 王次翁的诗文(2篇)

徙薪曲突论无凭,太尉山中混耦耕。头额烂焦曾未录,参谋先已享专城。

近来出处事何如,先辈风流扫地无。忽有子充惊末俗,一言未契便长驱。